小小的电梯关乎民生。上个月,由金华市质监部门牵头的《金华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被确认为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成为全省首个列为立法项目的电梯安全监管条例。对于电梯立法,你有什么建议,不妨和金华市质监局提提。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6月底,全市在用电梯35371台,其中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达6857台,商场、医院、车站、地铁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达2144台,住宅小区电梯6785台等。全市目前使用10年以上、15年以下电梯3905台,使用15年以上的老龄电梯597台。
据悉,该条例的制订,将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电梯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作进一步明确,为全市电梯公共设施加上一把“安全锁”。
为切实保障电梯安全,金华市质监局拟在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及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责任和工作要求,拟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补充、规范,弥补电梯安全工作中的法律空白,进一步解决电梯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盲点、盲区。
关于电梯问题,你觉得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已出现、可能出现或期望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哪些?对立法中拟设定的法律责任、义务、法律后果的描述有何建议?金华市质监局现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市民可反馈至金华市质监局法制处(联系电话:82177813、82172802),也可填写意见征集表,发邮件至邮箱897507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