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是简单的上街法律咨询,不再是偶尔的印发宣传资料、送法下乡,不再是蜻蜓点水似的释案答疑……市人民法院在普法宣传上变理念、变形式、变载体,立足实际,结合社会发展特点力推“订单式”普法新风。群众说,“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法官”接地气,群众得“顺气”。
法官,校园普法的“百灵鸟”
“政法干警联村”、“百名青年干警进村入企”、法官进单位进学校。在市人民法院,众多的干警、法官都是业余普法的“百灵鸟”。法官陈成建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位。
陈成建从2013年开始,兼任了义乌中学的法制副校长,时常走进教室、站上讲台,零距离与同学解疑释惑。为了增强学生的学法兴趣,陈成建和他的同事们广泛征求说法“主题”,想方设法运用一些“热门话题”进行以案说法。“当天上突然掉下馅饼,你会怎么办?”“当你像许霆那样,突然面对自动取款机里吐出巨额人民币时,你会怎么办?”台下学生鸦雀无声,大家都在思考提出的问题。随后,他“旁征博引”、润物无声地讲解告诉同学们,法律就在身边,你怎么选择,可能会影响你的人生轨迹。
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前提是人生不偏离航向。多彩人生、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意识的启蒙。为此,义乌市人民法院的多名法官又分别担任了多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校园安全、依法维权、自我保护等等,在法官们的心底,就是要把法治的声音传播到各行各业的“百灵鸟”,通过入心入脑的普法,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为他们搏击未来打下坚实的人生基础。
法庭,开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提倡的司法便民理念,而把法庭开到群众的家门口就是“力作”之一。
今年1月6日上午,江东街道某村一村民门口开起了“人民法庭”,引来众村民“围观”。通过公开、简便、亲民的审理方式,方便了群众诉讼,又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教育,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像这样在村民家门口开庭,市人民法院今年已经组织了近十件。今年9月下旬的一天,市人民法院苏溪法庭将巡回法庭开到了辖区的一个山村里,在上百位村民的见证下,现场“断”了一次家务事,化解了一对父子多年的积怨。旁听的村民们说,“万事和为贵,家和万事兴。”村民们说。村委主任也直夸:“这是好事,这次巡回审判,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既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也增强了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便捷和温暖。
“家门口的法庭”传播了法治精神,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不仅方便了当事人,当地群众前来观摩,还能以法代教、扩大法制宣传效果。”市人民法院的一位负责人说。
法律,送给急需的人
变理念、变形式、变载体,在普法行动中,市人民法院的“瞄靶式”普法更值得一提。
为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市人民法院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按照普法规划要求,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一段时间以来,市场上一些经济纠纷问题比较突出,市人民法院立即组织干警、法官走访企业、市场经营户,找准司法服务的结合点,主动上门送法律、送服务、听意见。结合走访了解的情况,组织编撰了《企业经营、市场贸易常见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企业经营、市场贸易常见法律风险案例评析》,多渠道向企业、市场经营户免费赠阅,得到了企业主、经营户的欢迎。针对市场上知识产权纠纷较多的情况,他们组织法官走进市场,通过风险提示、案例剖析等不断提升经营户的自我防范意识。同时,选取一些典型案例,把法庭、“调解庭”开在市场经营户身边。今年4月26日,市人民法院就将知识产权法庭“搬进”了市场,现场庭审一起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义乌法院院长钱建军表示:“通过在市场现场开庭的模式,形式上更直观、更简单、更容易让广大经营户接受。
从一定程度上讲,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对法律有不同的需求。走进市场,法官们说知识产权、防经济纠纷;走进农村,他们围绕民间借贷、离婚、涉村委会案件等给村民上法制课、开起家门口的法庭;走进企业单位,他们剖析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瞄靶式”普法、“精准式”普法给群众送来了法制的及时雨,筑牢了守法、依法、用法的思想根基。群众说,这些普法形式喜闻乐见,大家都想学、爱学,效果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