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和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将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进行,这是浙江省实施新高考政策后的首次学考和选考。
记者昨天从义乌市教育局招生办了解到,义乌市共有5574名考生参加考试。其中,历史学考3231人,历史选考1人,地理学考3079人,物理学考2435人,化学学考2202人,技术学考1536人。设义乌中学、义乌二中、义乌三中、义乌四中、义乌六中等5个考点,123个考场。
10月30日,上午考历史、物理;下午考技术;10月31日,上午考化学;11月1日,上午考地理。
考试科目:
3门统一+3门自选
我省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内容和要求,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其中今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
选考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个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
无论是现行高考招生还是改革试点方案,语文、数学、外语3门都是统一的必考科目;现行分文理,文综、理综考哪几门已定,考试时间是每年6月;改革取消了文综、理综,综合的三个科目由考生自己组合,考试平时进行。
成绩计算:
除了语数,两次机会
现行高考招生,除英语听力和技术外,其他科目只有1次考试机会,即每年6月的统一高考,成绩当年有效。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每科可报考两次,成绩两年有效,考生选用其中1次成绩。两年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的时间来计算的。
选考和学考同时进行,一年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选考各科考试时间比同科目的学考时间加长30分钟,其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
学考满分70分,考“必考题”;选考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满分30分),各科按照“必考题70分+加试题30分”卷面得分,以学考合格为前提赋分,合格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得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各个等级人数比例均有限制。
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为什么不使用卷面得分?首先,选考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不同科目考试内容和难度不同,把不同科目的考试卷面得分机械相加,合成总成绩给考生排序显然不够合理。
其次,先按考生的卷面得分划定相应等级,再按等级赋分,相同的等级分数相同,进而使不同科目的分数具有相对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