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来自福建省浦城县的张女士致电反映:“我在工人北路某品牌服装店打折购买了2件衣服和一条裙子,总价908元,回家试穿了觉得不好看,要求店家按会员卡内7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给予退货,但店家却以无质量问题为由拒退。”
本报核实报道:10月20日上午,工人北路某品牌服装店举行了一场大型打折降价促销活动,明确规定,在促销活动期间,顾客只要进店购买任何款式衣服,不论价值多少,都赠送一张会员卡,成为该店首批会员。张女士买了3件衣物,店家赠送给她一张会员卡。该会员卡背后有3条特别使用说明,其中第一条是:会员在该店购买任何款式衣服,只要外包装、吊牌无缺损,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15天内可以无理由调换。
第二天上午,张女士穿上衣服和裙子,邻居们看后都说外套后背两层好像有些翘起来,很不平整,裙子也太短。张女士认为外套后背翘起来就是质量问题,反正店家在会员卡中作出7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就把购买的衣物全部退掉吧。当天下午2时左右,张女士来到该服装店,向店家表示要退货,但店家只同意张女士到店内换货。
10月26日上午,张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诉,要求帮助维权。于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调解。服装店邱经理一再指责张女士无事找事,寻开心。工作人员指出,该卡上确实有3条文字说明,第一条明确写着“只要外包装、吊牌无缺损,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店家在这起纠纷中构成了合同违约,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因此必须按会员卡上的承诺,立即给张女士退货。
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后,邱经理当场表示同意张女士的诉求,将两件衣服和一条裙子退还,同时将908元购衣款退还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