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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人分饰两角,既扮皮条客又扮嫖客

无知女子沦为玩偶遭骗财骗色

发布时间: 2015-10-26 11:24:18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朱翔 陈正明

  今年以来,在义乌打工的何小姐无时无刻不觉得生活在噩梦中———因为急着要用钱,她选择了卖淫的“兼职”,结果不但没拿到嫖资,还沦为一名“眼镜男”的性奴而遭骗色骗财。原来,“眼镜男”和帮忙拉皮条的“陈姐”是同一人,他一人分饰两角,让无知的何小姐落入陷阱。

  两次卖淫都没拿到钱

  何小姐是湖南人,租住在义乌江东街道青岩刘村,在一家夜场工作。今年1月,急着用钱的她就想找一份兼职。通过QQ,何小姐认识了网友“爱的不夜城”。“爱的不夜城”自称叫“陈姐”,是一名皮条客。

  20多天后,何小姐接到“陈姐”发来的QQ信息,说有人出2300元钱找小姐,问她愿不愿意。何小姐答应后不久,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开车接她到附近停车场,并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男子送何小姐回住处时,说钱已给了“陈姐”。

  到家后,何小姐联系“陈姐”要钱,但对方只说“改天再给”就没了消息。五六天后,“陈姐”又发QQ信息给何小姐,说上次的“眼镜男”又想找她,并已付了2400元嫖资,还说两次的钱会一起给她。

  何小姐与“眼镜男”取得联系,对方要求她在住处附近开个房间。“眼镜男”到达后,两人在房间内又发生了性关系。回家后,何小姐再次通过QQ向“陈姐”要钱,但对方跟前一次一样,说过几天再给。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陈姐”多次发信息给何小姐让她出台接客。但因前两次都没能拿到钱,何小姐都一一予以拒绝。

  留下“把柄”无奈被包养

  今年3月,“陈姐”说自己店里缺人手,让何小姐过去帮忙,但遭到拒绝。“陈姐”恐吓说,“她”手头有何小姐卖淫的聊天记录,要将其送到公安机关。“拿出4万元钱,我就销毁聊天记录。”

  因为有把柄在“陈姐”手里,何小姐很害怕,但又不想去对方店里帮忙。这时,“陈姐”提出还款方案———找一个人包养何小姐,让对方替她还债。因为不知要包养自己的是什么人,何小姐就想到曾跟自己发生性过关系的“眼镜男”。

  “陈姐”说已联系了“眼镜男”,对方表示愿意包养何小姐。当天,“眼镜男”告诉何小姐钱已给“陈姐”,何小姐与“陈姐”核对后确认无误。随后一段时间,“眼镜男”三天两头找何小姐发生性关系,前后有10多次。

  一个月后,“眼镜男”告诉何小姐,两人卖淫嫖娼的事被警方发现了。父母为保他出来不但花了很多钱,还不再让他沾手家里的生意,让何小姐先还点钱给他。想到“眼镜男”曾为自己还了4万元债,何小姐取了1万元钱给他。

  不久,“眼镜男”又说两人在宾馆开房被拍了监控,被宾馆工作人员敲诈。因为担心视频会被传到网上,何小姐情急之下又给了“眼镜男”6000元钱。

  一人分饰两角骗色骗财

  随着时间流逝,何小姐为了尽快还清4万元钱结束“包养”生涯,与“眼镜男”签订了一份协议:每发生一次性关系抵价1000元。接下去,何小姐成了“眼镜男”不折不扣的性奴。

  前不久,何小姐的小姐妹得知“协议”一事,无意中说了一句“这是不是骗你的呢”。一语惊醒梦中人,何小姐经过反复思量最终决定报警。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经侦查,很快将“眼镜男”抓获。

  经审查,“眼镜男”姓郑,浦江人。他早已娶妻生子,在老家做淘宝生意。据民警介绍,“眼镜男”就是“陈姐”,也就是说整个骗局都是郑某自导自演的。无知的何小姐不但被骗色骗财,甚至如同性奴般被包养。

  据郑某交代,他谎称自己是“陈姐”发出QQ信息后,有不少女子找过他。跟这些女子发生性关系后,他要么说店被公安机关查处,要么直接将受害女子从QQ中拉黑。

  目前,郑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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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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