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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打响“督查+执法”大会战

义乌市部门联动打好“斩污组合拳”

发布时间: 2015-09-06 09:43:20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骆茜 陈健贤

  全省“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部署后,义乌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部门联动,打好“斩污组合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督查+执法”大会战多部门联动

  据悉,自8月1日开始,环保、行政执法、交通等10个部门和14个镇街联动,凝心聚力,全面打响“督查+执法”大会战,开展了重污染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印染集聚区和微小企业集聚点专项执法行动、“低小散”涉水企业污染整治、商品混凝土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汽修行业危废处置专项执法行动、佛堂区域内涉水污染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等8大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的联合执法行动,靠市环保局一家牵头负责、其他部门配合。此次行动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有效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实行‘管行业管环保’,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环保工作负责。而镇街的加入也是对属地责任的强化落实。”记者仔细查看《义乌市“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方案》,发现在八大执法行动中,除了两项行动的牵头单位是环保局,其他六项行动为行政执法、交通等部门牵头,而且每项行动中的配合单位都有相关镇街。

  “亮剑斩污”严查环境污染案件

  在此次环保督查执法专项行动中,市环保局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有力措施,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从高从严查处,对环保管理不到位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对证照不齐、污染防治设置不到位、污染物直排的“低小散”违法排污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对直排、偷排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问题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做到管必到位、治必有果。

  据统计,8月1日—15日,我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004人次,检查企业(作坊)922家,发现问题300个,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企业77家、限期整改359家、关停取缔79家,查封扣押1起;立案查处案件63件,其中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4件,涉嫌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件。例如,8月3日下午,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福田街道荷叶塘工业区某饰品厂未经环保审批进行铜饰品清洗加工。该厂废水通过下水管排入一楼沉淀池,后流入雨水网管,沉淀池没有资质单位设计和建造,且池内未加任何药剂。经监测,该厂沉淀池至雨水排放口的水质不达标,其中沉淀池至雨水管排放口的总铜达到排放标准的28.6倍,总锌达到排放标准的9.65倍,总镉达到排放标准的1.60倍。对此,市环保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触犯犯罪案件的规定》之相关规定,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相关负责人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8月17日,在市环保局联合相关镇街开展“低小散”涉水企业污染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北苑街道某丝网印刷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进行丝网印刷加工。该厂未建设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的丝网印刷版清洗工艺有废水产生,清洗废水经厕所下水道流进化粪池最后进入市政管网。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数万元。

  通过环保督查执法专项行动,也使涉及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认识到,不能再触碰“铁腕治污”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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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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