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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启动 在义乌当老板更加容易了

发布时间: 2017-06-20 10:00:58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丁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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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6月20日讯(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丁聪)“开办公司竟然不需要找社区开房产证明,真是太给力了。上次我开办前一家公司的时候,光开房产证明就花了一个多星期,现在真是方便多了。”昨天,在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办事窗口,准备开电子商务公司的小刘一脸激动。

  据悉,从5月22日起,义乌启动实施了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度,“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又一有力举措落地实施。在此之前,群众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约等场所证明文件;改革后,只需提交一张《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明确住所(经营场所)的权属、取得方式等信息,主动对所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即可免予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是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的创新举措,符合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顶层制度设计,市场主体在享受改革便利的同时,也必须对所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市场主体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并不适用于所有市场主体。目前按照“普遍放宽、重点保留、难点加强”的改革思路,义乌市政府制定了负面清单,对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区域或经营方式的主体,不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

  列入负面清单的有:1.外资企业、港澳台个体户;2.已领取市场名称登记证的专业市场;3.“低小散乱”整治涉及的“七小”行业;4.废旧物品回收业;5.从事制造(加工)业的;6.娱乐、网吧、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7.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负面清单由市政府制定、发布,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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