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说去年10月开业的,到现在半年多过去了还不开业。我们去年8月就办了会员卡,后来老板说会退钱,但一直到现在都没退给我们。”
近日,市场监管局江东市场监管所陆续接到多位市民对某健身会所的投诉。
去年9月,龚女士看到某健身会所的宣传广告,称将于2016年10月开业。为了方便健身,龚女士就办了一张健身会员卡。但直到2016年底,该健身会所仍没有开业。每次龚女士联系会所相关负责人,对方都是敷衍了事,也不肯退款。无奈之下,4月初,龚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江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该健身会所负责人,负责人很快便答应了龚女士的退款要求。但10天之后,江东市场监管所再次接到龚女士的投诉,称会所一直没有与其联系协商退款事宜。工作人员再次联系该会所负责人,负责人承诺会立即退款。
随后,市场监管部门又陆续接到近10位市民对这家健身会所的投诉,这引起了江东市场监管所的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对该会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积极处理消费者的退款申请,及时退款。目前,投诉市民已陆续收到退款,共计12372元。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会所至今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据悉,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预付凭证的发放做出了具体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预付凭证包括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实体预付卡,或者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电子数据等为载体的虚拟预付凭证。”
在此,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办理预付卡一定要谨慎,办卡前应先查验商家是否证照齐全,办卡后要妥善保管预付凭证,以便在出现消费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