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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一花季少女发朋友圈欲轻生 警方巧用微信群侦查

发布时间: 2017-04-19 10:37:2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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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4月18日讯(记者 龚书弘)昨天(4月17日)晚上,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女子在微信朋友圈发消息打算轻生。事发后,由于涉事女子的电话一时无法联系上,警方通过微信图片推断事发地很可能是辖区某公寓楼或宾馆。民警在两个公寓楼和宾馆管理微信群里向出租房屋从业人员发出协查信息后,很快就锁定了女子居住的旅馆,并最终成功将她解救。

  女子深夜发微信欲轻生

周某所发朋友圈中的配图

  4月17日晚8时左右,义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他一名在义乌打工的女性朋友有可能因解不开心结打算轻生。“我在江苏,是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现这个情况的。”这名男子在报警电话里说。

  据男子介绍,打算轻生的女子姓周,19岁,四川成都人。“刚才,她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两盆点燃的木炭,她的外套也放在炭火里快烧没了,还留言说这是她最后一次发朋友圈了。”男子说。

  接警后,义乌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周某发微信朋友圈状态时在廿三里街道。随即,110指挥中心指令廿三里派出所调查处置。

  警方巧用微信群作侦查

  “照片的拍摄地是一个卫生间,从现场的情况看,很可能是在宾馆或公寓楼。”廿三里派出所所长楼宏辉说。为了更好地对宾馆和公寓楼进行管理,廿三里派出所此前曾建过两个微信群,这两个微信群共有170多人,成员大多是廿三里街道宾馆业主和公寓楼负责人。

  民警把周某拍摄的图片发在这两个微信群后,很快就得到了回音。廿三里信联街一家小旅馆的老板娘吴女士说,周某不久前刚在她的旅馆开了一个房间。“几十分钟前,她拎着一个行李箱来开房,但没带身份证,现在已去取了。”吴女士说。

  吴女士说,因为周某许诺立即去取身份证,她就先给对方开了一个房间放行李。“可是,她上楼后很久都没下来,我就上楼去催她补办开房手续。”在楼道里,吴女士遇到了正准备出门的周某,对方穿着很单薄,神色看上去有点慌张。进入周某房间后,吴女士见到了之前照片中的那一幕,并打算等周某回来后再作进一步了解,不想很快就接到了警方在微信群里发布的信息。

  民警独自上山劝解营救

民警在山顶劝说周某

  找到照片的拍摄地点后,另一队人马也终于打通了周某的电话,对方表示自己正在江东街道南山公园,可以跟民警谈谈,但警方只能出现一个人。

  昨晚10时左右,民警俞云超爬上南山公园山顶,找到独坐在一块石头上的周某。周某说,她是从租住在东阳山口的姑姑家“逃”出来的,在旅馆喝了一点白酒。“我是一个捡来的孩子,养父对我不好,我感到很委屈。”她说。

  周某说,养父母有一个儿子,年龄跟她差不多。“从小到大,养父母对弟弟的照顾无微不至,对我的事却不闻不问,我的心理很不平衡。”前几天,一同在东阳、义乌一带打工的周某姑姑放在家里的钱不见了,她怀疑钱是被周某拿走的,还把这件事告诉了周某远在老家的养父。得知养女偷东西,养父十分恼火,打电话说要断绝跟她的关系。周某受委屈后,萌生了轻生的念头。

  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劝解,周某终于答应下山。随后,警方又联系了周某的姑姑将她带回。周某的姑姑就“诬陷”周某一事表示歉意,同时说周某的养父并没有对养女不闻不问:“她小时候生病,家里花了很多钱去治,怎么可能不把她当家里人看待!”

民警带劝说成功,带周某下山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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