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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高技能人才 可领政府津贴了

发布时间: 2017-03-23 16:25:10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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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该局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发放2016年度义乌市紧缺职业(工种)政府津贴,对符合条件的培养单位发放2016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贡献奖励。

  紧缺职业(工种)津贴

  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

  据悉,紧缺职业(工种)是指由义乌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2016年度义乌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中收录的32个紧缺职业(工种),即加工中心操作工、车工(普通车工、数控车工)、铣工(普通铣工、数控铣工)、焊工、机修钳工、电气设备安装工、汽车发动机装调工、电光源制造工、平板印刷工、印前制作员、纺织设备检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程序员、制图员、动画绘制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木雕工、广告设计师、饰品设计师、包装设计师、模具设计师、会展设计师、物流师、电子商务师、跨境电子商务营销师、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创业咨询师、公共营养师、养老护理员、污水化验监测工。

  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紧缺职业(工种)一线岗位工作,所在企业实行技能等级薪酬制度的高技能人才,均可申请这笔紧缺职业(工种)政府津贴。2016年度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从取得证书次月起享受政府津贴。政府津贴由符合条件申请人所在企业统一申报,每人每月标准为:高级技师500元,技师300元。

  高技能人才培养贡献奖

  按技师、高级工人数计算

  据了解,“高技能人才培养贡献奖”的申报对象及发放标准是: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义乌企业职工及社会人员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单位,按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高级技师1000元/人、技师600元/人、高级工300元/人的奖励。义乌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承担校企合作培养项目或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实训的,按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上述标准两倍的奖励。

  “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单位,是指对企业职工及社会人员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义乌市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及经批准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或推荐本单位职工参加义乌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企业、行业协会。”义乌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请在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义乌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香山路389号10楼)。

  
编辑: 闫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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