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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竞选村干部发微信红包,他成义乌破坏选举秩序被拘“第一人”

发布时间: 2017-03-20 14:22:39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朱翔 张枝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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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义乌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全面启动。昨天,义乌查获首例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江东街道平畴村的吴某因破坏选举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

  经查,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义乌江东街道平畴村吴某为竞选村委会主任,触碰“高压线”,在村内“平畴侬”微信群先后五次以群发160元、180元不等金额的红包方式破坏正常选举秩序。上周六,义乌警方依法对他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今年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期间,义乌市公安局将从“超前介入、重点防范、积极化解、依法打击”出发,从全力保障、突出打击两方面着手,双拳出击,为换届选举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几天前,义乌市公安局官方微信“义乌公安”就曾发布推文,公布了近年来在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中贿选和破坏选举的典型案例,对想打“擦边球”的选举人进行警示。据介绍,上一届义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警方积极介入、主动参与,共查处破坏选举秩序案件22起,共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38人。

  据义乌警方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者,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延伸阅读

  “九严禁”和“十不准”

  今年,新一轮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省、市委指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进一步严肃选风选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以下九种违法行为将受查处:

  一、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三、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四、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五、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六、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七、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八、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九、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不准”

  一、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

  二、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三、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

  四、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五、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六、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七、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八、不准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九、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十、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拉票贿选。

  义乌市村社换届办办公地址:义乌市委党校教学楼1楼

  
编辑: 闫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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