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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列入首批试点范围—— 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票试点展开

发布时间: 2016-08-22 10:13:01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方群青 马义生 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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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专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作为全国市场综合贸易改革试点城市,义乌市有幸入围。

  “不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酒店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再也不用经常跑国税局代开了。”日前,义乌市桔子酒店办税员卢菊香拿着票段为05769741~057697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笑着对我们说。据悉,桔子酒店是义乌市首家不需认定一般纳税人即可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据了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的有关规定,从8月份开始,义乌市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凭相关证件到国税窗口即可领购最高限额不超过一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时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征收率为3%和5%的增值税。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进一步保障全面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编辑: 龚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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