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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车辆动态监控 义乌三家客运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 2016-07-18 08:45:20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旭航 孟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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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义乌市运管局对联运公司、客货运公司、新国线(义乌)公司等三家公司未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进行了处罚。

  据介绍,去年上半年义乌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行车事故21起,死亡一人,伤19人;今年上半年共发生行车事故18起,死亡一人、伤八人,虽然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时刻不能松懈。G20杭州峰会期间,义乌市运管局将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组织相关科室每周一次抽查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的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编辑: 严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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