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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一男子溪中电鱼 不幸触电身亡

发布时间: 2016-07-14 09:44:33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朱翔 沈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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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下午,义乌佛堂镇塘下洋村发生一起悲剧———一名姓金的男子在小溪电鱼时不幸触电身亡,留下一个还在读书的孩子和有孕在身的妻子。

  金某今年37岁,家里办了一个纸板加工厂。因为加工厂平时管理有序,他不太需要多打理,天热后就迷上了电鱼。前阵子,金某买来一套电鱼设备,已使用过两次。

  “他每次电的鱼都很小,都拿来喂猫喂狗。”金某的妻子王女士说,自己怀了二胎,最近就要生产。前天上午11时许,金某连饭都没吃,就冒着烈日拎着电鱼设备出了门,他说如果没电到鱼,摸几个螺蛳吃吃也好。

  前天下午2时许,金某的父亲金大伯见儿子还没回家,就出门去寻找,结果在村里找了好几圈都没找到。回家后,金大伯把儿子“失踪”的事告诉了儿媳妇。当天下午4时许,王女士挺着大肚子出门找丈夫。

  得知金某“失踪”,许多热心村民帮忙去找,其中包括村里的老文书金老伯。当天下午5时许,金老伯远远看到一条环村小溪边有两根电鱼杆。

  走近后,金老伯发现金某一动不动地躺在小溪里。金老伯介绍,这条小溪的水深只有四五十厘米,金某躺在水下,只有一只手伸出水面。见状,金老伯赶紧跑回村里找王女士,又让两名村民把金某拉上岸。

  义乌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发现,金某已没有任何生命体征。在他携带的小鱼篓里,只有几条七八厘米长的小鱼。法医表示,从现场情况看,金某的死亡时间已有四五个小时。

  民警注意到,金某外出电鱼时穿的是短裤和一双布鞋。金女士说,丈夫买的电鱼设备中包括一套绝缘橡胶连体衣,但因为嫌热从来没穿过。目前,义乌警方正对此作进一步调查。

  民警提醒市民,按照法律规定,电鱼属于违法行为,上月底浦江就有一名男子因电鱼3.5公斤遭刑事处罚。同时,电鱼也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近年来义乌偶有电鱼亡人事件,请大家切勿以身犯险。

  
编辑: 严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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