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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全面实行实名托运制度 违者可处10万元以上罚款

发布时间: 2016-07-13 11:26:34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旭航 许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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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义乌市运管局了解到,为切实加强G20杭州峰会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近日全省开展了道路运输专项整治“3号行动”,通过对道路运输货物实名制工作的专项整治,强化货运经营者、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

  目前,义乌已由陆港局牵头,组织运管、公安、安监、国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专门成立检查组,在该市范围内开展货运专项检查,以道路货运场站是否落实托运信息实名制登记、安全查验制度和非法经营的无证货运场站为两大检查重点。

  据介绍,由于义乌物流点多面广量大,少数托运站仍存在托运信息实名制登记和安全查验制度不落实的现象。如江东货运场某托运站因违反实名制登记和安全查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20条、第85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托运站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的处罚,同时对相关负责人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义乌运管部门提醒广大物流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好托运信息实名制登记和安全查验制度,否则将按《反恐法》的相关规定处以10万~50万元罚款。

  另据了解,近期义乌市运管局还加大了对“黑车”的查处力度,截至7月11日,共查扣“黑车”308辆。同时,与义乌市法院对接,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如贷款、出国、办厂及乘飞机、乘高铁商务座、住高档宾馆、买车等高消费行为将终身受到限制。

  
编辑: 严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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