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7日讯(记者 蒋守洋 通讯员 徐永山)酒后驾驶被查处,这本应让司机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后果,但就是有司机不但不引以为戒,还敢再次以身试法。这不,义乌交警大队苏溪中队一小时内就查获了2名“胆大妄为”的司机。
7月4日傍晚,义乌市交警大队苏溪中队民警黄海、余建正在310省道后店路口执勤。
18时43分左右,一辆从义乌开往杭州方向的浙G牌照小轿车被拦下,在驾驶人放下车窗出示驾驶证时,民警闻到了明显的酒味。于是就请驾驶人张某下车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为每百毫升56毫克,涉嫌饮酒驾车。
不到一小时后,19时32分左右,一辆从苏溪开往大陈的赣E麾托车,也被民警余建拦下,驾驶人黄某涉嫌酒后驾车,经酒精呼气测试,显示结果为每百毫20毫克。
当民警通过警务系统对两位驾驶员进行查询时,发现汽车驾驶人张某在2013年7月16日曾被东阳市交警大队队查处过,而麾托车驾驶人黄某也曾在2012年5月23日被义乌巿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查处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张某、黄某两人因再次饮洒驾车,黄某被拘留3天,张某被拘留5天,两人还被处1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