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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发布时间: 2016-06-30 10:38:08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郑琤 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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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市社保处获悉,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市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2590元/月,社会保险最高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12930元/月。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2015年我省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51719元。

  据了解,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从7月1日起最低缴费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466.2元/月,医疗保险为233.1元/月。社保处在此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因缴费基数提高,每月应缴费用也相应增加,各缴费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月底前要在银行代扣代缴账户中及时存入足够资金,尽量避免因社会保险费未及时扣缴而产生停保现象。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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