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民生>民生热点 正文

义乌市医保又出便民新政

下月起医保转外就医手续 可直接在医院办理

发布时间: 2016-06-16 10:22:02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记者 林晓燕 通讯员 郭方红

  这两天,家住北苑街道的陈先生正在为父亲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得知医保转外就医备案手续以后可以在医院直接办理后,他直呼:“不用往医保处跑,在医院直接办理,省时间不说,还省了不少力气。现在的医保政策越来越接地气,越来越便民。”

  昨日笔者从市医保处了解到,市人力社保局和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的通知》,将于7月1日起实施。为此,市医保处相关工作人员就该新政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以便于广大参保人员了解新政策带来的一些变化。

  分级诊疗更深入:由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办理医保转外就医备案手续

  据悉,政策调整后,参保人员经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相关医疗机构应开具转院证明,经信息系统联网办理医保转外就医备案手续,并开具医保转外就医介绍信。

  市医保处负责人表示,以往办理医保转外就医手续需由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后再到医保处办理,与便民服务理念存在一定差距。此次调整将医保转外就医手续延伸至医院办理,既是民生所需,也是配合我市卫计部门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后行政服务中心的医保窗口将不再受理转外就医手续办理。

  那么,在外地因急症住院的我市参保群众如何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对此,市医保处负责人是这么解释的:参保人员因病情紧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病情诊断符合急诊疾病范畴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住院时间少于7个工作日的,应在出院前办理)携带急诊入院证明等相关资料,向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

  此外,我市还实现了未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人员的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即参保群众因特殊原因未能成功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的,如转外医院为省内异地定点医院,则仍可实现异地联网报销结算,最大程度减少了参保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况。

  业务办理更便捷:大力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

  据介绍,除简化转外就医备案手续外,市医保处还着力简化了医保业务办理的证明材料,共减少盖章等5个环节。市医保处负责人表示,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目前已基本取消了办理医保业务需要提供的证明。

  据悉,首先取消的是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报销的证明盖章环节。原流程规定,当参保人员报销由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时,需提供由村(社区)或单位盖章的外伤证明。该流程修改后,外伤事实明确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由本人或经办人登记外伤情况说明并签字摁手印后按正常业务收件办理。外伤事实明确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当场告知并驳回。针对外伤情况存在疑问的,市医保处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推进“政保合作”,利用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化医疗稽核团队及异地网点分布较广的特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外伤稽核,提升稽核效率。

  其次,异地住院非联网报销签字盖章环节也将取消。为方便稽核,原流程规定当异地住院未实现联网报销时,需在转院介绍信上由异地医院主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医保办公章。修改后,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群众,异地住院医院在转院介绍信上无需签字盖章,需要稽核时由医保处稽核科室专门联系外地医院。

  此外,针对异地安置、探亲登记、外派登记等业务,医保处也取消了安置地、探亲地或外派地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环节,各类表格均统一由系统打印后,经办人员签字摁手印办理。

  当然,简化证明材料并不代表放手不管。下一步,医保处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将进一步练好内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医保业务监管水平,维护基金的安全。

  需要提醒的是,6月18日(本周六)上午8点,市医保处将组织业务骨干在绣湖广场对近期出台的医保各项新政策进行现场宣传解答,届时广大参保群众可前往现场咨询了解。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何冬圆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网络安全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义乌广阔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