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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坏事的是义乌市畅鹏日用品厂,负责人已被义乌警方行政拘留12天

苏溪一“母亲溪”流淌“洁厕灵”

发布时间: 2016-04-29 13:43:27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朱翔 夏斌婷

  东青溪是一条起源于义乌苏溪镇东青村的溪流,经苏溪镇、福田街道、江东街道后流入义乌江,是下游不少村落的“母亲溪”。上周日,东青溪一段水域突然呈现浅蓝绿色———义乌公安、环保、水务等部门调查发现,苏溪镇一日用品厂竟将生产洁厕灵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溪中。

  “这里的溪水怎么是蓝绿色的,难道有企业在偷排?”4月24日下午3时,义乌市环保局接到市民举报称,东青溪福田街道西前村段发现溪水呈浅蓝绿色。

  随后,义乌公安、水务等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前往现场摸排查处,义乌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相关查处工作。当天,义乌下着大雨,浅蓝绿色的溪水很快被稀释变清,执法人员依然冒着大雨对流域上游进行地毯式摸排。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在相关镇(街)的配合下,排除了福田街道荷叶塘工业区企业排水的可能,锁定污水来源为苏溪镇中山背村附近的污水管道泄压口。周边村民反映,下午2时30分至3时,这个泄压口有浅蓝绿色的污水流出。

  据环保部门介绍,中山背泄压口主要用于上游集污区雨污不分,雨天水量剧增时分流。4月24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3时30分,为避免下游污水总管溢流入义乌江,江东污水厂开启分流。

  当天,义乌市环保局对东青溪进行两次取样监测。下午3时的取样监测结果表明西前村段水质为劣Ⅴ类,其中氨氮、总磷超标;晚上9时的取样监测结果显示中山背桥为Ⅲ类、西前村桥和37省道桥为Ⅳ类、入江口为Ⅴ类,氨氮、总磷超标。监测结果说明,溢流口排水对水质的影响较大。

  随后,执法人员分成8个小组,对中山背泄压口上游的10多个村庄及部分工业区进行摸排,排查工作从当天下午4时持续到次日凌晨3时,共排查企业99家,翻查雨污水窨井221个,初步锁定6家嫌疑企业,并进行立案查处。

  在苏溪镇棋盘山工业功能区的义乌市畅鹏日用品厂车间内,执法人员发现有蓝绿色的废水外排。

  这家日用品厂主要从事洁厕灵等产品的加工生产。该厂在二、三、四楼各配有1个铁皮清洗槽,铁皮槽内残留有淡绿色废水,废水通过外接软管和白色PVC管,经过滤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外环境。执法人员对一楼雨水井积水取样监测,水样呈淡绿色,监测报告显示积水的化学需氧量为12900mg/L,超过国家排放限值的25.8倍。

  另外,在生产蓝色笔芯的义乌市智优文具厂门口,执法人员发现窨井内有蓝色积水。经调查,这家文具厂将残存蓝色墨水的废旧油墨桶放在窨井旁,下大雨后墨水桶内的蓝色废水溢出,经过墙角的水道排到窨井内。目前,智优文具厂已被义乌环保部门关停。

  4月25日,义乌市环保局依照新《环保法》第61条,分别以未批投入生产、规避监管排污为由,对畅鹏日用品厂立案查处,分别处以罚款5.3万元和8.6万元,对涉污生产设备及生产车间进行查封,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

  据介绍,畅鹏日用品厂通过自己设置的管道,以规避监管的方式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依照新《环保法》63条第三款规定,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可由环保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对当事人处以10~15天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10天拘留。

  前天,畅鹏日用品厂负责人张某因违法排污被义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天。据义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民警李朝卫介绍,张某是台州人,2012年将企业搬到苏溪镇棋盘山工业区后,为排放清洗废水安装了PVC管,产生的污水均直接排入外环境。

  义乌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对义乌工业园区和苏溪镇周边工业企业继续开展地毯式执法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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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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