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费者向市场监管局苏溪市场监管所反映,苏溪镇区某超市销售的某品牌大米存在缺斤少两现象。4月11日,执法人员赶到该店查获90袋缺斤少两的大米,每袋标称净重10公斤,实则毛重(包装袋与大米总重量)仅7.75公斤左右。
该超市缺斤少两的大米是由安徽志强粮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晶晶米”。超市经营者透露,这些米是苏溪镇区一家粮油商店提供的。执法人员又立即赶到那家粮油商店进行检查,查获涉案的同一批大米。执法人员将该店中标准重量为每袋10公斤的大米与之相对比,足量的大米明显比这批缺斤少两的大米每袋多出三分之一左右。根据现场称量,这批大米毛重也仅有7.75公斤左右。
据了解,这批大米在由厂家发出时,该粮油店就被明确告知袋内大米净重不足10公斤,因此厂家 还准 备了 一批 印有“7.75kg”字样的标签,用于粘贴覆盖包装袋上的“10kg”标识。但实际销售中,该粮油店并未将这些标签粘贴覆盖。
当天,我市市场监管局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计量测试检定部的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与苏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查获的大米进行抽样,并作进一步计量检定。
执法人员表示,按规定,每袋米出现±1.5%的误差是允许的,但这批大米已明显超过这个误差范围,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抽样检定结果,对有关商家作出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