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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专项检查疫苗未发现“非法疫苗”

发布时间: 2016-03-23 09:38:47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金晓英

  昨天,不少人的微信朋友圈被“非法疫苗”的信息刷屏。针对“非法疫苗”事件,3月21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对义乌市疾控中心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疫苗管理规范。据了解,义乌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接种门诊的疫苗均由义乌市疾控中心配送,这些疫苗来自金华疾控中心,由专用的冷链车运输,各接种门诊也有专用疫苗存储冰箱储存,义乌市疾控中心可以监控到基层接种门诊每台冰箱的温度情况。

  这两天,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正在义乌市范围内开展紧急排查,到目前未发现有“山东非法疫苗”流入。

  问题疫苗可致免疫无效

  上周五,有媒体曝出,2010年以来,原山东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药剂师庞某某与医科学院毕业的女儿孙某,非法购买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18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达5.7亿元。

  此次非法经营疫苗案涉及疫苗均为二类疫苗。主要包括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狂犬病、甲肝疫苗等12种。接种未经2℃~8℃存储冷链运输的疫苗或过期疫苗,主要风险是无效免疫。

  义乌不允许自主采购疫苗

  3月18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公告,对全省各级疾控中心、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和相关疫苗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流入我省疾控系统和基层预防接种单位。

  据悉,我省疾控系统是按照政府集中采购要求,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疫苗,实施从省、市、县疾控中心到基层预防接种单位的方式逐级供应。各级均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开展疫苗的验收、储存、调拨、运输。

  国家疫苗分为一类、二类疫苗。一类疫苗为免费疫苗,由各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逐级调拨;二类疫苗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相关单位可自主采购,但我省在这方面管理很严格,不允许市县疾控中心或者预防接种门诊自主采购二类疫苗。换言之,我省一、二类疫苗都是通过省—市—县—接种门诊主渠道层层供应,最大程度保证了疫苗从正规企业、渠道购得,且规范运输。

  义乌市疾控中心负责人说,义乌的疫苗均来自金华市疾控中心,然后再由义乌市疾控中心通过冷链车配送到各接种门诊,各接种门诊也都备有疫苗专用冰箱,每天至少上午下午两次现场查看冰箱温度。此外,义乌还安装了疫苗冷链实时监控系统,全市所有疫苗存储冰箱和疾控中心冷库一旦出现温度异常等情况,监控系统就会自动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疫苗管理人员,从而确保疫苗从配送、存储到接种的各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温馨提醒

  疾控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接种疫苗应到正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孩子接种疫苗前,家长应主动向医生说清楚孩子的健康状况,经医生检查认为没有接种“禁忌症”方可接种。

  接种疫苗后,要避免剧烈活动,如果有轻微发热反应,可多喝温开水,一般在1~2天就可好转,如果反应加重,应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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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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