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依次优先的原则,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并就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要求。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渠道,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预案,完善极端天气状况下的交通安全措施,积极防范恶劣天气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努力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引导学生做到“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
与此同时,我市建立完善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档案。教育局明确要求各校以班级为单位,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做好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的调查与统计工作,落实人员负责登记管理,按要求及时上报学生交通需求报表,并形成制度。
针对非法学生接送车仍有存在的情况,我市对此展开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校园周边非法学生接送车排查整治工作。教育监察大队、各中心校负责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辅导机构、非法外国人子女学校非法学生接送车排查整治,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教育监察、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和安监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加大查处力度,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对不按规定仍在用车接送学生的单位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不服管理、我行我素的办学单位,教育局在年审、安排财政补助等方面予以一票否决,直至注销办学许可证,责令停止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