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徐良春等7名务工人员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帮助下,终于确定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其36421元工资,并通过有关部门调解和法院执行,陆续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
据悉,徐良春等人在我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务工,因发放工资不及时,就多次向公司催讨,仍无结果。去年10月16日,徐良春等向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多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可用人单位一再推诿,于是请求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受理案件后,马上核查案情,仔细阅读案卷,发现用人单位确认的工资和员工自诉的差距不大,但因员工情绪较激动,没有及时发现工资差额。援助律师又立即与劳动监察大队协商研究解决方案,争取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双方当事人也都表示愿意调解。
援助律师联系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走绿色通道维权,启动“监察取证、法援代诉、仲裁调解、法院执行”联动模式,由仲裁委出具仲裁调解文书,员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