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0日,蔡女士经朋友介绍,在义乌宾王商贸区5街某品牌服装专卖店的打折促销活动中,买了一件原价为5000元、折后价为3000元的灰色貂毛大衣。
穿了3天后,蔡女士无意间发现衣服有掉毛现象,脱下来仔细查看,发现整件衣服的貂毛长短都不一样。1月5日下午,蔡女士来到服装店,要求商家就貂毛大衣出现掉毛和貂毛长短不一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作出解释,并要求调换一件同品牌、同价格、同型号的貂毛大衣或者退货。
对此,商家一名姓郭的经理表示,新购买的皮草服装,刚开始穿时都会出现掉毛现象,一般都是由于摩擦等外界拉力把毛发从毛囊中强行拉出造成的,这是自然脱毛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因此不能退货。而要求调换的该批衣服早已卖完,现在只能将这件衣服放在店内销售,待下次进货时带一件回来。
“那直接退货好了。”听到蔡女士这么一说,郭经理坚决不同意。正在双方交涉退衣时,一名女顾客来到该店,一眼看中了蔡女士退还的这件衣服。随后,郭经理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这名顾客。
要求退货的衣服以相同价格现场卖掉,按理说店家应将购衣款及时退还蔡女士。然而商家却仍然拒绝退还购衣款,并告诉蔡女士下次去广州进货时,一定会带一件一样的回来。双方协商没有任何结果。
1月11日,接到申诉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立即召集双方展开调解核实。当天上午,蔡女士早早来到调解现场,等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见商家到来,后来商家委托一名朋友前来调解。
这名委托人刚进办公室大门,一眼就被蔡女士认到,原来受店家委托前来调解的朱女士,与蔡女士既是同乡,又是朋友。朱女士转达了商家意见,说这件衣服只能调换,不能退货,并将一件刚从外地买来的貂毛大衣交给蔡女士。蔡女士拒绝接收,一再要求商家退还购衣款。
执法人员指出,貂毛大衣穿3天就掉毛,且貂毛长短不一,这些问题虽然在服装“三包”规定中没有具体明确,而非经国家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认定,也不能随便确认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但是,蔡女士退还的衣服已被商家同价卖掉,而蔡女士又不喜欢店内任何款式的衣服,那么商家必须无条件退还购衣款。
听完执法人员的解释说明后。受店家委托前来调解的朱女士当场将3000元购衣款退还给蔡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