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篁园、副食品市场税收将实行淡、旺季管理

义乌2016年市场个体户税收定额调整

发布时间: 2015-12-30 10:40:19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旭航

  昨天,记者从义乌税务部门获悉,一年一度的市场个体户税收定额调整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调整后的定额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总体税负减征6千万

  一直以来,义乌市场个体户税收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这种方式在促进义乌市场稳定发展和持续繁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当前个体户的经营特点,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仍具备方便经营户纳税、节省纳税成本的优点,同时符合税收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予以沿用。

  据悉,此次定额调整工作秉持“公平合理、平稳可行、便于操作”原则,根据市场成交额增长情况,并参照市场业主单位的抽样调查数据,对个体户分行业、楼层、区块及不同定额档次进行结构性调整,着重缓解大商位(整摊)与小商位(A、B摊)征、免税之间税负不公问题,确保总体税负只减不增,营造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营商环境。

  近年来,义乌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市场纳税人普遍享受到了结构性减税政策带来的实惠。统计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义乌市场税收减负力度不断加大,减负效应充分显现。以国税部门市场税收收入为例,2014年比2013年同比下降8.6%,2015年则比2014年同比下降15.1%。2016年定额调整后,预计国、地税将在2015基础上再为市场个体定额纳税人减免税收6000万元。

  另外,鉴于篁园服装市场、副食品市场经营淡、旺季特点明显,经营户旺季月销售额相对较大,2016年定额调整后,这两个市场税收将实行淡、旺季管理,即淡季全部免税,旺季分档核定征收3个月。

  国际商贸城中原定额在起征点以上的经营户,考虑到春节期间实际经营时间较短,将2月份定额调至起征点以下,全年征收11个月税款;原定额未达起征点的经营户,根据市场整体经营状况和行业景气度,分行业、分区块确定若干免税月份,分别核定征、免税月份的定额,经营户一年内仍可享受9~12个月不等的免税政策。

  农贸城、生产资料市场,基本维持2015年度定额水平不变。

  纳税人对2016年市场个体户税收定额调整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9907087、89907088详细咨询。

  个体户可改用查账征收

  另据了解,原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可以改用查账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后,个体户应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并依法按时、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建账初期,税务机关可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如个体户不接受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则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以及《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第16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如果个体户不能提供确凿证据的,则仍按原定额缴纳税款。

  “经营户与市场是一个有机整体,诚信经商、依法纳税的优良传统在推动义乌市场发展壮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义乌税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义乌市场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经营户要从市场发展的大局出发,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依法诚信纳税,积极支持和配合税务机关做好个体户税收定额调整工作,切实维护义乌市场的美好声誉和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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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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