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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不合格的机构不允许再办学

义乌启动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

发布时间: 2015-12-08 17:20:10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余雪光 金晓英

  12月4日,义乌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自12月5日起启动2015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

  据了解,义乌本次年检范围为民办中小学(含外来建设者子女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内容包括校园安全管理、场地设施、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

  年检工作自12月5日至明年1月底。具体分为自查申报、实地审查、审核汇总、结果公告等阶段。即日起至12月15日为自查申报阶段。

  本次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将由义乌市教育局通过义乌教育网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将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得分单项不达标或总分不达标均为不合格单位,其中财务管理有不达标项目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不享受财政补助。在教育局、相关镇街、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被通报的,在总分中每次扣5分(以文件为准);对教育监察大队下达的整改通知书,不落实整改的,每例扣2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检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义乌市教育局规定,年检合格的,允许其在下一年度继续办学;年检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须在1个月内做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达到合格要求的,给予认定年检合格,准予下一年度继续办学;逾期整改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依法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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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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