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执法人员在阳光大道依法查扣了一辆无证运载液化气的改装三轮车,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开化籍男子弃车逃离现场。
当日上午,该男子从浦江灌装了11桶瓶装液化气后,从310省道经阳光大道运往廿三里方向,途经欧意电器门前地段时,恰好被执法人员依法拦截。
无证非法经营液化气,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苏溪执法大队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并以常态化进行打击。据了解,该大队今年以来已先后查获无证经营液化气的非法行为11起,依法查扣220多只液化气钢瓶,其中1起已立案等待处理。
执法局提醒市民:凡经营瓶装液化气业务的,首先必须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经培训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经营。市民发现无证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请拨打9615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