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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出租房不达标或被查封 房东拒不改正将被拘留

发布时间: 2015-08-28 14:57:28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甄兰 通讯员 陈正明

  中国义乌网827日讯(记者 甄兰 通讯员 陈正明)消防安全条件差,管理薄弱,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大量存在,出租房管理已成为城市的一大痼疾。8月16日,浙江省开出一张“整治药方”——首个有关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的地方标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DB 33/T 976—2015)发布实施。

  这个地方标准对出租房的面积、居住人数等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义乌的出租房多,一些出租房由于房主和租户消防意识淡薄,存在许多火灾隐患。义乌警方表示,对照标准,义乌出租房在消防安全方面要改进的问题不少。

  典型案例

  多名违规房东被处罚

  虞某是义乌福田街道诚信二区的一名“二房东”。去年12月,他将3楼一单间出租给他人,除了定时收房租和水电费,一直对租客的姓名、户籍、职业等情况“不关心”。直到8月19日下午,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民警上门检查时,虞某也没有登记租客的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因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他最终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近期,义乌市公安局为切实强化社会治安管控力度,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立案查处了一批违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案件。仅福田派出所辖区,就有21名房东、业主因违规受到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理。

  警方说法

  出租房存在消防隐患

  出租房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造成极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如何整治出租房消防安全,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近日,义乌警方总结了有关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消防基础设施差。出租房绝大多数位于城郊接合部的农居房中,消防车道狭窄、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消防水源缺乏。

  二是建筑先天消防安全条件不足。大部分农民出租房因为是自建房,施工前没有消防设计备案,不需要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就可以投入使用,其建筑物本身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

  三是存在违章搭建现象。一些出租户使用彩钢板、可燃材料搭建简易棚,以争取利益最大化。

  四是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功能多样。一些出租房防火分隔不到位,仅简单地使用三合板等可燃材料进行分隔,且分隔不到楼板或梁的底部,不能形成有效防火分隔;部分出租房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和小加工店,功能相对复杂,火灾隐患较为突出。

  五是疏散通道不符合要求。大部分农民自建房仅有1个安全出口或楼梯,楼梯的设置大部分是敞开式,且通道或出口上锁、封堵、占用等现象严重。

  六是存在“群租房”现象。“群租”现象不断增多,有些将一套住房的客厅、房间、甚至厨房、阳台分割成若干小间,按间分租;有些在一套住房的每个房间内布置多张床位,按床位出租;有些出租给企业或学校作为集体宿舍。

  七是出租房管理不到位。出租房消防管理处于“无业主”状态,不仅自我管理真空,也给部门监管带来难度。大部分出租房未配备必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用电管理混乱,线路老化、乱拉乱接现象较为严重;热得快、电磁炉、电炉等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比较突出,极易诱发电气火灾。

  八是承租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多数承租户由于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影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发生火灾后不懂自防自救,抵御火灾能力较薄弱。

  警方将强化刚性执法

  义乌警方表示,下一步将在刚性执法方面,按照《省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标准,从“三个方面”开展执法。

  行政处罚方面:1.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依据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2000~20000元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200~2000元罚款。2.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致使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依据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5000元罚款。

  临时查封方面:一是单幢或毗邻的居住出租房屋内,同时居住的承租人数超过100人(含),或同时居住的承租人数超过20人(含)且人均使用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该居住出租房屋可以视为“人员密集场所”。二是居住出租房屋同时设置10个以上(含)出租床位用于出租,且租赁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或集中设置10个以上(含)出租床位出租的,该居住出租房屋可以视为“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发现该居住出租房屋存在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房屋出租人(包括转租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以上两种对象,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据规定对该居住出租房屋作出不超过30天临时查封。

  行政拘留方面:居住出租房屋同时设置10个以上(含)出租床位用于出租,且租赁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或集中设置10个以上(含)出租床位出租的,该居住出租房屋可以视为“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该房屋出租人(包括转租人)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居住出租房屋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依据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天以下拘留。

  义乌警方希望通过全面排查整治,消除一批出租房屋消防突出隐患,打击一批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农居房和违建房屋责任人,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不失大火、少失小火、少损失、不死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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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蒋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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