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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多天1斤没减 瘦身中心变成了服装店

发布时间: 2015-08-24 10:31:53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盛金兔

  花9800元钱参加减肥瘦身锻炼,对方承诺30天瘦3斤,然而70多天过去了,竟然1斤也没减。顾客要求退款,这家瘦身中心却以改行成服装店为由,拒绝退还余款。8月17日上午,易女士求助义乌稠城市场监管所要求维权。

  70多天过去1斤没减

  易女士去年上半年生完孩子后,身材有些发胖。为了恢复身材,5月3日,经朋友介绍,她来到义乌商贸区某瘦身中心办理了为期6个月的减肥套餐,并一次性支付了9800元钱。

  收到钱款后,瘦身中心给易女士开了一张收款发票,却没有和易女士书面约定减肥瘦身的时间、次数、效果及未达到承诺效果的责任等书面协议。不过,店家作出3点口头承诺:一是易女士只要按照口头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瘦身锻炼,保证30天瘦3斤;二是1个月内,瘦身中心为易女士用纯手工按摩疗法,疏通全身经络9次,打通穴位9处,同时免费赠送减肥产品一套;三是满3个月一定达到瘦身减肥效果,并恢复原先正常体重。

  付款后的1个月内,易女士每次都按瘦身中心的约定准时参加锻炼,而店家也为她做完了全部按摩疗法,可始终不见有瘦身功效。

  7月10日,易女士往健康秤上一站,发现减肥前121斤,现在仍然是121斤,店家口头承诺30天瘦3斤,结果1斤都没减,这让她十分失望。

  瘦身中心变成了服装店

  7月15日下午,易女士来到瘦身中心,要求店家对30天保证瘦3斤的口头承诺作出解释,同时退还尚未消费的余款。一名姓潘的经理表示,没有达到瘦身减肥效果,这和每个人的体质有很大关系。至于余款,瘦身中心答应3天后退还尚未消费的8000元钱。

  3天后,易女士再次来到瘦身中心,却发现这里已变成一家服装店。进入服装店,出来迎客的不是别人,正是原来瘦身中心的潘经理。易女士当场要求潘经理退还余款。可潘经理表示,易女士和原先瘦身中心的债务纠纷和服装店没有瓜葛,“瘦身中心早已改行停业,怎么能够追究服装店的责任呢?”

  “明明是同一个老板,怎么会没关系?”易女士很郁闷,之后三次到服装店找潘经理退款,均没有成功。

  服装店退还8000元余款

  义乌稠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后发现,瘦身中心已停业改行,在同一经营地址新开设了一家服装店,而原瘦身中心与现服装店的法人代表为同一人。

  执法人员表示,虽然行业已变更,但经营主体没有变。经营者没有变更,就要承担原先的债权债务,不能因为行业变更就拒绝承担责任。几次上门劝导后,潘某同意到市场监管所接受调解。

  8月17日上午,稠城市场监管所约定双方前来调解。执法人员说,当初潘某作出30天瘦3斤的口头承诺,结果70多天过去没有任何效果,依据《合同法》规定,瘦身中心的做法已构成违约。

  听完解释,潘经理当场表态,以一次性转账方式将8000元余款打入易女士的账号。对此,易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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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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