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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四项办法”提升捐赠物资透明度

发布时间: 2015-08-19 10:09:44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任武林 石薇

  为提升捐赠物资管理水平,维护捐赠人和受助人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出台了“四项办法”。

  规范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入库、分配、使用等流程,严格操作程序;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来源和去向透明化,多渠道、多形式、高频率进行公开,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监督;对捐赠物资各环节产生的数据、票据及相关资料等台账实行专人专账,登记清晰准确,专款专用;建立捐赠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反馈途径,以便于将使用情况、受助人情况向捐赠人回复交代。对捐赠物资使用、管理有特殊要求的,签订《捐赠协议书》,并将履行协议情况进行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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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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