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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对大额资金流动要当面或电话方式核实确认

义乌市出现“非盗号”类新型QQ诈骗

发布时间: 2015-08-13 09:53:09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陈正明

  近期,我市出现了一种“非盗号”类的新型QQ诈骗手法,案犯利用新注册的QQ号码,通过更改QQ备注资料来冒充老板诈骗公司的财务人员。由于此类QQ诈骗手法的作案对象为公司财务人员,所以被骗资金通常为公司资金,往往损失金额巨大。通过侦查发现,“非盗号”类诈骗手法已成为最主要的QQ诈骗手段之一。据统计,今年5月以来,已发生该类案件8起,损失200余万元。

  5月6日14时许,何某报案称,在北苑街道楼宅二区2幢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上网时,在QQ上被人冒充“老板”的方式被骗40万元。7月6日,王某报案称,在6月15日,自己在佛堂镇工业区溪南路某公司办公室上班时,被他人通过QQ聊天假冒公司老总要求转账汇款的方式,分两次共计被骗走86.8万元。7月9日,陈某报案称,自己在稠城街道金茂大厦某有限公司办公室上班时,被人以QQ聊天假冒公司老总要求转账汇款的方式,被骗28.6万元。

  办案民警认为,犯罪嫌疑人通过浏览人才招聘网上的招聘信息,物色其中留有QQ作为联系方式的招聘公司确定作案对象,然后在互联网上(例如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等)查找该公司的法人姓名、公司地址和经营业务等相关信息资料。然后申请一个新的QQ号码,并将新申请QQ的备注修改成公司名称、法人姓名等迷惑性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利用该QQ冒充“公司老板”联系公司的招聘QQ,并要求其通知公司财务人员添加假冒公司老板的QQ为好友,最后犯罪分子利用各种借口对负责公司财务的员工进行诈骗。

  警方提醒:由于此类QQ诈骗手法针对的目标群体十分明确,因此企业负责人要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付款规则,对大额资金走账一定要当面或者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核实确认。公司员工尤其是负责财务和人事等在互联网上留有联系方式的员工,不要轻易相信QQ、电子邮件和微信等网上联系方式,特别对未添加好友的陌生QQ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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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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