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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开摆“擂台”

公办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派送“优胜劣汰”

发布时间: 2015-08-12 10:00:35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黄克庭

  8月6日,2015学年全市公办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配送企业招投标在市教育局举行。浙江富国超市有限公司、浙江年年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农贸城秀禾农业有限公司等59家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配送企业参加“逐鹿”,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等118所学校参加。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招投标项目有蔬菜(免税)、猪肉、冷冻品、牛奶、柴油、粮食、食用油等物资,旨在让16万名孩子们读好书、吃好饭,防范舌尖上的腐败,杜绝“几个人说了算”现象。杭州农副产品物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我市公办学校(含教育机构)食堂大宗物品配送企业开展准入资格审查。

  59家配送企业逐一亮实力

  让谁给学校食堂来供货?这个企业到底好不好?行不行?绝对不能“几个人说了算”!

  当天,一支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30多位“评委席”,在认真听取各配送企业的情况介绍后,进行“打分”,评分结果供学校选择配送企业的“参考资料”,“评委席”只有“参谋”权。

  为了防止学校“几个人说了算”,本次挑选供货企业,采取多所学校“捆绑选择”的办法,全市118所学校共组合成26个团队(称为“标段”),如义乌中学、徐江小学、江滨小学为第一标段。标段选标小组成员中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每校不少于2人),且为奇数。按照相关规则,选标小组成员每人选择两家派送企业、3家备选派送企业,然后综合统计结果,再确定派送企业。

  为什么要同时选择“两家”派送企业?被选定的两家派送企业,轮流给学校供货。

  一是“便于比较”,二是“便于竞争”。

  优胜劣汰保师生舌尖安全

  “争”到派送企业,并非一劳永逸、高枕无忧。按照规定,给学校供货实行“动态管理法”,一是“试用”一个月;二是采取“月评”制度,到底行不行?好不好?由老师、家长、学生“说了算”!

  引入“退出机制”:配送企业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校内交通安全问题及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一经查实,终止该配送企业当年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该配送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下一期准入资格,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标段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发现配送企业日常配送价格明显高于学校所在区域市场信息价格的,或物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或因违反食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暂停该配送企业2周供货资格,要求进行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第二次发现的,取消配送资格,并在“义乌市教育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予以通报。

  此外,检测设备抽查不合格,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含重金属检测)、在自选配送企业模式中报价的配送企业,发现恶意竞价(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并拒绝配送的、配送企业存在帮助学校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行为、因配送企业原因取消当期合同的或配送企业出现转包等违规现象一律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下一期准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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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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