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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酒千万不能随意泡制

发布时间: 2015-07-29 14:13:15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王芳

  7月27日,男子罗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罗某被我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982年出生的罗某系湖南人,和妻子何某一直在稠城街道下骆宅菜市场附近开了一家纯粮烧酒坊,销售白酒。见药酒销售情况火爆,为了吸引客源,罗某决定自行泡制药酒。按照网上查询到的药方制作药酒。

  今年6月16日下午,张某、陈某分别前往罗某的店里购买白酒,罗某妻子何某遂以搭配销售的形式将泡制的药酒分别赠送给张某2斤、陈某1斤。然而不幸的是,张某的父亲服用了约3两此药酒后产生不适,并被送至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和朋友周某喝下约3两后也产生手脚发麻、呕吐、昏迷等症状,后被送至医院经抢救后康复。

  后经鉴定,张某的父亲、陈某和周某因饮用了罗某制作的药酒而出现了致死或者中毒的症状。

  在此,承办本案的检察官提醒,非经医生开设处方配置的药酒,均不得随意购买和饮用,否则追悔莫及,同时白酒经营商也要引起注意,不能单纯为了吸引客源,就自行配置药酒,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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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蒋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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