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切实履行“第一帮扶人”职责,更好地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完成大学学业,日前,市总工会下发了通知,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中继续开展2015年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
据悉,今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为:参加2015年考入全日制院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其中,非公企业困难职工必须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优秀。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职工今年已取得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救助的,非公企业职工已取得户口所在地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救助的,不再列入此次帮扶对象范围。
对于符合“金秋助学”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单位工会申报,镇(街道)总工会、局工委审核,市总工会审批,给予每人3800元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助学款。已建档的特困职工子女,给予高中1800元、初中1200元、小学800元的上学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