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以来,我市在全国率先实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不论是收入还是支出,都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程序,管理监督不可谓不严。然而,苏溪镇原财办主任朱胜、原环卫所副所长金荣法、工作人员金欢等人视规矩如无物,把环卫所环卫费当“提款机”,一次次挪用公款,累计达94万余元,朱胜等人也因此身陷囹圄。
有规不循,擅自印制票据
按照规定,收取环卫费应该使用从财政局领取的《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定额票据》,把收取的费用存入汇缴专户,再进行票据结报。苏溪镇环卫所环卫费的管理也向来按照规定执行。2010年初,自从朱胜担任苏溪镇财办主任后,这种有序的运行轨迹改变了。他和金荣法等人说,不再从财政局领取《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定额票据》。于是,金荣法联系同村经营印刷业务的义乌市中阳印刷有限公司的周某,让其仿制《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定额票据》。2010年至2014年,共计印制了11400本票据,并在零散环卫费收取过程中使用。擅自印制的票据,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管,埋下了公共资金管理的隐患。
有矩不蹈,随意挪用公款
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管后,朱胜等人对收取的零散环卫费打起了“歪主意”,不用大费周折,仅凭一句话,就可以挪用公款,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2010年12月的一天,朱胜向金荣法提出从该所收费科工作人员金欢处拿出10万元环卫费供其使用。金荣法告知金欢后,金欢从其暂存环卫费的工行账户内取出10万元,通过金荣法转交给朱胜。此后的2年,朱胜等人如法炮制,每次挪用2万元至7万元不等,先后12次挪用共计59万元,被朱胜用于赌博、娱乐活动等。直至2014年7月底,朱胜才将59万元人民币交给金荣法,汇缴至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与此同时,金欢也没有“闲着”,先后3次共计挪用环卫费35万余元。
无视规矩,代价惨痛
2015年5月25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朱胜等人作出判决:朱胜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金荣法犯挪用公款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金欢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5月,正是榴花如火、栀子飘香的初夏,如果没有走上歧途,朱胜等人或许也和其他人一样,享受着这些美好。由于无视规矩,肆意妄为,他们只能咽下当初种下的苦果。苏溪镇相关领导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党纪处分。
编后: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既是无形的约束之绳,也是看不见的防火墙。有的人不愿循规蹈矩,想方设法规避监管,却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走入违纪违法的歧途。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守纪律讲规矩决不是一句空话,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守住纪律的“红线”和法律的“高压线”,不越界,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