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下发通报,对江东街道、市国土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办理中行政败诉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批评。
2013年10月,江东街道下傅村傅某等3人向江东街道申请公开3起政府信息。江东街道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直至当年12月6日才向申请人作出答复。申请人分别于2014年2月19日、27日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提起行政诉讼。金华中院分别于当年5月23日、28日作出判决,判定江东街道行政败诉。2014年3月,江东街道宗塘村黄某等向市国土局申请公开3起政府信息。同年6月,因市国土局未作出答复,黄某等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8月,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决市国土局败诉。
在这6起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件中,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习惯意识作祟,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迟迟不答复甚至不答复。对此,义乌市纪委在经过认真调查并报上级纪委批准后,对两家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此为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责任追究年”和我市“从严管理落实年”的要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切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有法必依思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学习的常态内容,做到学法懂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用积极良好的工作态度为履职尽责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