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立遗嘱”这一传统观念早已发生改变。在义乌,市民的意识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7月8日,记者从市公证处了解到,近段时间,自愿前来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不少,他们所立的遗嘱内容大多涉及房产,老年人立遗嘱也出现了新思潮。
祖产平分,老人主张儿女平等
“这是我最大的一桩心事,现在总算安心了。”7月8日,拿到遗嘱公证书的那一刻,黄老太乐得合不拢嘴。
89岁的黄老太育有一儿一女,儿女以及孙辈们一直也很孝顺。2010年,黄老太的丈夫老家进行旧村改造,她自己出资,建了四间垂直房。“我一直主张儿女平等,这个房子女儿、儿子一人一半。”黄老太说,虽然口头上一家人已经达成协议,但她仍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子女的合法利益。
“我儿子很孝顺,对我的做法没有任何异议。”当天,黄老太的子女陪着母亲办理公证,他们都支持母亲的做法。“立了遗嘱,我百年之后,儿女谁都不会为难,这是我所希望的。”
根据《公证遗嘱业务发展报告(2014)》显示,房产是主要处分财产,遗嘱人对受益人所持的“重男轻女”观念并没有很大的改观。公证员说,黄老太主张男女平等分配祖产的做法值得点赞,虽然目前并不多见,但以后会成为一种趋势。
继子孝顺,老人把财产留给孝子
随着老年人思想的转变,如今血缘关系已经不再是老人分配财产的唯一标准。80岁的陈文(化名),立了遗嘱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全部公证给了继子小王。
陈文有过两段婚姻,与前妻育有一子。40年前,陈文离婚后,儿子跟随母亲生活,并改为母姓。之后,陈文再婚,婚后夫妻未再生育子女。妻子的儿子小王,一直跟着他俩生活。几十年来,陈文的亲生儿子不曾履行赡养义务,而继子小王却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他。陈文说,小王平时工作忙,为了能照顾好他,还特地聘请了一位保姆24小时陪伴,让他安度晚年。如今,陈文年纪越来越大,他希望小王继承自己位于市区的一套房子。